| 索?引?號: | 11370800004312466C/2024-01876 | 主題分類: | 司法 |
|---|---|---|---|
| 成文日期: | 2024-06-13 | 發布日期: | 2024-06-13 |
| 發布機關: | 濟寧市人民政府 | 統一編號: | 無 |
| 標??題: | 濟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汶上縣賦予鄉鎮(街道)行政執法權事項的批復 | ||
| 發文字號: | 濟政字〔2024〕21號 | 有?效?性: | 0 |
| 發布機關: | 濟寧市人民政府 |
|---|---|
| 主題分類: | 司法 |
| 成文日期: | 2024-06-13 |
| 發布日期: | 2024-06-13 |
| 發布機關: | 濟寧市人民政府 |
| 統一編號: | 無 |
| 標??題: | 濟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汶上縣賦予鄉鎮(街道)行政執法權事項的批復 |
| 發文字號: | 濟政字〔2024〕21號 |
| 有?效?性: | 0 |
濟寧市人民政府
關于同意汶上縣賦予鄉鎮(街道)行政執法權事項的批復
濟政字〔2024〕21號
汶上縣人民政府:
你縣《關于汶上縣賦予鄉鎮(街道)行政執法權事項工作的請示》(汶政呈〔2024〕14號)收悉。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賦予試點縣(市、區)所轄鄉鎮(街道)行政執法權指導目錄〉的通知》(魯政字〔2024〕35號)精神,經審核,同意你縣賦予鄉鎮(街道)的行政執法權事項。你縣要按照賦權試點有關工作要求,穩妥有序地抓好組織實施。
一是明確職責權限。汶上縣政府要及時向社會公布賦予鄉鎮(街道)行政執法權事項清單。縣政府及其行政執法部門要與鄉鎮(街道)簽訂賦權事項承接確認書,建立賦權過渡期銜接機制,調整鄉鎮(街道)職責任務清單和屬地管理事項責任清單,明確縣級行政執法部門與鄉鎮(街道)的實施權限、職責邊界,建立健全鄉鎮(街道)之間以及鄉鎮(街道)與縣級行政執法部門、行業管理部門之間的協作配合機制,有效提升行政監管效能。
二是推進“一支隊伍管執法”。汶上縣政府應當加強鄉鎮(街道)綜合執法機構建設,推動縣級執法力量下沉,嚴禁隨意抽調、借調基層執法人員,確保基層執法力量穩定。縣級行政執法部門派駐鄉鎮(街道)的執法機構和人員,要納入鄉鎮(街道)統一指揮和統籌協調。鄉鎮(街道)綜合執法機構要統籌使用各類人員力量,明確專人負責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具體承擔賦予鄉鎮(街道)的行政執法權,以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名義對外開展執法工作,并接受縣級職能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三是加強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汶上縣政府應當指導鄉鎮(街道)規范綜合執法文書和服裝、標志、裝備,推進綜合執法網上運行,規范執法證件管理。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完善行政執法程序,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加強對鄉鎮(街道)行政執法的監督,依托鄉鎮(街道)司法所(行政執法監督辦公室),配齊配強監督力量,建立健全行政執法監督制度機制。
濟寧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文字版】濟政字〔2024〕21號 關于同意汶上縣賦予鄉鎮(街道)行政執法權事項的批復.docx
【PDF版】濟政字〔2024〕21號 關于同意汶上縣賦予鄉鎮(街道)行政執法權事項的批復.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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