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負責人解讀丨濟寧市司法局局長朱勇志解讀《關于調整〈濟寧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2-12-05 信息來源:濟寧市司法局 瀏覽次數: 字體:[ ]

為進一步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強化源頭管理,推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市政府發了《關于調整<濟寧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濟政發〔202221號,以下簡稱《通知》)。

一、政策背景

根據《山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第四條規定,市司法局結合政府職責權限和我市實際,牽頭編制市政府2022年度決策事項目錄包括決策事項名稱承辦單位等內容)。4月29日,編制及動態調整工作情況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5月23日報市委常委會研究同意5月26日,市政府印發《濟寧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濟政發20228號),向社會進行公布隨后,市司法局對目錄中的決策事項進展情況進行動態跟蹤,實時通過市政府網站和司法行政網站進行公布。截至127日,共完成8個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其中5個事項已完成,2個事項已通過政府常務會議集體討論決定,1個事項擬近期提交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另有1個決策事項,承辦單位由于省新要求等客觀原因書面申請調出目錄。此外,市司法局在對市政府常務會議議題材料等進行合法性審查過程中,發現有4個決策事項符合重大行政決策特征,故均按重大行政決策程序進行了辦理,并調入我市今年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這4件決策事項均已完成。

二、出臺目的

第四季度,我市需全年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進行年度總公開,使社會公眾了解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的完成情況,實現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的公開化、透明化

三、制定依據

(一)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

(二)山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

(三)濟寧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

(四)《濟寧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主要內容

通知》共三部分,主要包括:

1個決策事項調出目錄

4個決策事項調入目錄

對列入目錄的決策事項的完成時限進行了明確要求

五、重要舉措

為確保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嚴格按照國家和省要求,全面落實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圍繞決策事項,各承辦部門經廣泛調研論證,形成決策草案征求意見稿,除依法不予公開的以外,須采用多種形式面向社會公眾廣泛征求意見、組織相關部門單位會簽、與市司法局聯合組織召開專家論證及風險評估會議進行充分論證評估,形成草案送審稿,由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后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集體討論研究,通過審議后方可依程序作出決策。

正文:濟政發〔2022〕21號 關于調整《濟寧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