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負責人解讀丨濟寧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李運恒解讀《關于修改濟寧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一、問:原《細則》起草情況如何?
我市于2017年以政府規范性文件形式印發了《濟寧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濟政發〔2017〕18號),簡稱《細則》。2020年經修訂重新印發了《濟寧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濟政發〔2020〕15號),有效期至2023年12月18日。2022年,為落實司法部辦公廳《關于研究處理網約車駕駛員戶籍限制相關文件的函》(司辦函〔2022〕1067號),對《細則》進行了修改,刪除了相關限制條件。
二、問:新修訂的《細則》修訂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來,國家和省對政府規范性文件要求日益嚴格,對網約車行業高質量發展、推廣新能源車輛推廣也有新的要求,我市有必要結合實際,對《細則》進行修訂。
三、問:修訂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1.刪除第十條第二款、第十五條第二款、第三十五條第二款。
2.將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修改為“新能源車輛(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綜合工況續航里程不少于300千米,軸距不小于2610毫米;”
3.將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中的報備部門修改為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4.部分文字表述進行了微調。
四、問:第十五條的修訂原因是什么?
為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各級都加大了新能源汽車的推廣力度,2021年,省、市生態環境委員會相繼印發了新一輪“四減四增”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明確要大幅提高新能源汽車比例,鼓勵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使用新能源汽車。2023年,省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提振擴大消費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魯政發〔2023〕8號),要求“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巡游出租車、網約出租車原則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車”。為推進我市的新能源汽車推廣工作,我們對從事網約車的條件進行了修訂,并明確主要的車輛技術指標。
五、問:征求意見情況如何?
2023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在市政府網站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建議,通過在線電話和郵箱接受反饋意見,截至公示期滿,未收到相關反饋意見。公開征求意見的采納情況已于10月21日在市政府網站公示。10月11日書面征求了相關部門意見,共收集建議2條,采納吸收了2條,采納率100%。
六、新修訂的《細則》適用期限是多久?
新修訂的《細則》自2023年12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18日,登記號為JNCR-2023-0010004。
濟寧市交通運輸局
2023年12月12日
政策原文:濟寧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濟寧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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