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全市報廢農機回收拆解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提醒函
各縣(市、區)農機中心,濟寧高新區城鄉統籌發展局,濟寧太白湖新區、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農業服務中心,各報廢農機回收拆解企業:
為進一步強化報廢農機回收拆解企業(以下簡稱“回收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山東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等文件精神,現就有關工作提醒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原則,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屬地監管責任,強化拆解作業、危險廢物處置、消防應急等重點環節管理,堅決杜絕安全生產事故。
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規范企業生產經營
各回收企業須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職責,做到以下要求:
(一)生產經營合規。依法具有農機回收拆解經營業務,并按規定取得報廢農機回收拆解企業資質,嚴禁無證經營或超范圍拆解。
(二)安全制度健全。制定安全生產組織管理制度、職工安全生產培訓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消防演練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企業安全生產責任清單,明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管理制度,定期開展全員環保、安全教育培訓。
(三)場地設施規范。按照技術規范實行場地分區管理,包括辦公區、獨立的拆解區、報廢農業機械儲存區、拆解后零部件和物料儲存區、固體廢棄物或危險廢物料儲存控制區等功能區。作業場所須配備防火防爆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沙池)、廢油防泄漏裝置(防滲地面、專用收集容器)及安全警示標識。
(四)作業操作安全。拆解前徹底清除燃油、潤滑油等易燃殘留物,禁止帶電、帶油作業;規范處置蓄電池、壓力容器等危險部件;以機械剪斷、擠壓、切割、破碎等為主要作業方式,嚴禁違規使用明火或氧割設備。
(五)危廢管理規范。各種廢油(柴油、液壓油、機油、轉向機油、齒輪油、變速油箱、剎車油等)、廢鉛酸電池、防凍液、氟利昂、制冷劑等危險廢物須分類存放、規范標識,交由有資質的危險物品處理企業集中處理,嚴禁非法傾倒或轉賣。
三、加強屬地監管職責,嚴格做好日常監管
各縣(市、區)農機管理部門應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始終保持安全警醒意識,督促回收企業深入排查安全風險隱患:
(一)強化監督管理。縣級農機部門對回收企業拆解或者銷毀農機進行監督過程中,重點監督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核查企業拆解作業、設施設備管理、危廢處置及隱患排查臺賬,發現問題要督促企業立行立改,及時消除隱患。
(二)加強指導服務。組織企業負責人、安全員參加安全生產培訓,推廣標準化拆解流程和安全管理經驗。
(三)嚴防違規行為。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拒不整改或非法處置危廢的回收企業,應視情節輕重,采取警告、通報、暫停參與補貼實施并限期整改、禁止參與補貼實施等措施進行處理。
四、安全生產重點排查內容
(一)設施設備。防火防爆設施是否齊全,電氣線路是否老化,防火標識提醒是否醒目設置,作業區域是否隔離警示。
(二)作業流程。是否違規帶電拆解、明火作業,特種作業(電焊、熱切割等)是否持證上崗,危險部件是否專業處置。
(三)危廢管理。是否違規切割燃氣鋼瓶等易燃易爆容器,危險廢物是否分類貯存、臺賬清晰,轉移聯單是否完備。
(四)應急能力。是否配備應急物資,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員工是否掌握消防器材使用和逃生技能。
關于加強全市報廢農機回收拆解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提醒函.pdf
濟寧市農機發展促進中心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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