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70812004339255B/2022-08693 | 主題分類: | 農業_畜牧業_漁業 |
|---|---|---|---|
| 成文日期: | 2022-11-14 | 發布日期: | 2022-11-14 |
| 發布機關: | 兗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統一編號: | 無 |
| 標??題: | 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農村綜合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建設的實施意見 | ||
| 發文字號: | 濟兗政辦字〔2022〕28號 | 有?效?性: | 0 |
| 發布機關: | 兗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
| 主題分類: | 農業_畜牧業_漁業 |
| 成文日期: | 2022-11-14 |
| 發布日期: | 2022-11-14 |
| 發布機關: | 兗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 統一編號: | 無 |
| 標??題: | 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農村綜合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建設的實施意見 |
| 發文字號: | 濟兗政辦字〔2022〕28號 |
| 有?效?性: | 0 |
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加快推進農村綜合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建設的實施意見
濟兗政辦字〔2022〕28號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兗州工業園區管委會,區政府有關部門:
為適應新形勢發展需要,培育和發展農村綜合產權流轉交易市場,規范農村綜合產權流轉交易市場秩序,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國辦發〔2014〕71號文件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魯政辦發〔2015〕24號)、濟寧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濟政發〔2021〕12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準確把握中央、省市關于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的要求,以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為前提,以保障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產權益為根本,以規范交易行為和完善服務功能為重點,構建組織健全、功能齊全、行為規范、管理嚴格、風險可控的農村綜合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推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公開、公正、規范運行,提高農村要素資源配置和利用效率,增加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收入,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
二、基本原則
(一)依法自愿有償原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引導交易雙方平等協商、自愿互利地交易農村產權,保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對農村產權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合法權益。
(二)城鄉統籌發展原則。發揮“區、鎮(街道)、村(社區)”三級農村綜合產權流轉交易平臺的作用,引導全區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規范運行,促進城市、農村生產要素雙向流動和資產、資源優化配置,激發農村發展活力,推動城鄉融合發展。
(三)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通過農村產權市場化流通、交易行為陽光化運作,保障農村產權公開公平公正交易,實現農村產權收益最大化和農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
(四)嚴格規范程序原則。強化法律法規和政策支撐,結合我區農業農村實際和市場需求,對接山東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形成程序規范的農村綜合產權流轉交易規則、監管辦法和管理流程。
三、市場建設及運行
(一)市場建立。與山東農村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開展戰略合作,成立“山東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兗州區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區服務中心”),作為全區農村綜合產權流轉交易和抵押登記的專門機構,為全區農村產權交易提供場所設施、政策咨詢、信息發布、產權鑒證、組織交易等服務。在鎮(街道)依托農經站設立工作站,掛“山東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兗州區XX鎮(街道)工作站”牌子,負責本鎮(街道)有關信息收集、資料審核、合同簽訂、合同鑒證和資料歸集等工作;在村(社區)設立信息員,由村(社區)會計(報賬員)兼任,負責本村(社區)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標的物核實、信息收集上報、相關信息發布等工作。區服務中心、鎮(街道)工作站與山東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密切合作,實現業務上深度融合、功能上優勢互補。
(二)服務功能。區服務中心承擔發布交易信息、受理交易咨詢和申請、協助產權查詢、組織交易、出具產權流轉交易鑒證書、協助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和資金結算手續等基本服務功能。同時,根據需要開展資產評估、測繪、法律服務、產權經紀、項目推介、抵押融資、調解仲裁、規模化經營等配套服務。
(三)交易主體。凡是法律法規和政策沒有限制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以進入市場參與流轉交易。現階段市場流轉交易主體包括農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涉農企業和其他投資者。
(四)交易品種
法律沒有限制的農村產權均可以進入市場流轉交易。現階段的交易品種主要有:
1.農村土地經營權。包括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或者仍由村集體統一經營的耕地、草地、養殖水面等的經營權(不涉及所有權、承包權)。
2.林權。包括集體林地經營權,林木所有權、使用權,山林股權。
3.荒地使用權。包括農村集體所有的荒溝、荒灘、未開發利用土地等的使用權。
4.水域灘涂養殖使用權。包括在規劃范圍內,依法取得的水域、灘涂水產養殖使用權。
5.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包括由農村集體統一經營管理的經營性資產(不含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
6.農業生產設施設備。包括農戶、農民合作組織、農村集體和涉農企業等擁有的農業生產設施設備。
7.小型水利設施使用權。包括農戶、農民合作組織、農村集體和涉農企業等擁有的小型水利設施使用權。
8.農業類知識產權。包括涉農專利、商標、版權、植物新品種、地理標志、農業生物遺傳資源與傳統知識等。
9.農村集體資產股權。包括農村集體資產股份合作組織及其成員依法享有的股權。
10.依法可以流轉交易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農戶房屋所有權、使用權。
11.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
12.農村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產業項目招商和轉讓等。
13.其他依法可以流轉交易的農村產權。
(五)配套服務
1.農村產權資產評估。具備農村產權資產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可到區服務中心備案,由農戶或企業自主選擇規范高效、費用較低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2.農村產權抵質押登記。為銀行等金融機構辦理農村產權抵(質)押貸款的登記鑒證服務。
3.農產品信息發布。利用網絡平臺,為農民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布各類農產品供求信息,形成資源共享的管理體系。
4.農業生產性工具及設施交易。為農業生產性工具及設施交易提供評估、競價、招投標等服務。
5.農村勞動力信息發布。利用網絡平臺,為供求雙方發布農村勞動力信息,最大限度為農村勞動力提供就業服務。
6.政策性農業保險。利用網絡平臺,建立健全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長效機制,提高農戶投保率、政策到位率和理賠兌現率,實現“應賠盡賠”,解決“理賠難、理賠慢”的問題,推動政策性農業保險又好又快發展。
(六)交易程序
1.準備交易材料。主要包括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有關產權交易的會議決議、產權權屬方的資格證明、產權權屬證明、鎮(街道)業務部門許可產權交易的審批資料、交易標的情況說明等資料。
2.提出交易申請。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向所在鎮(街道)工作站提交產權交易會議決議,鎮(街道)對交易業務申請內容和交易標的物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核實,并填寫農村產權交易申請單,經鎮(街道)農經站、招標辦等有關部門審核后受理交易申請,按照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的相關規定執行交易。
3.發布交易信息。區服務中心受理后,發布農村產權交易信息,廣泛征集產權交易受讓方。
4.審查受讓資料。受讓方申請受讓產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并接受區服務中心的資格審查:(1)受讓方的資格證明;(2)受讓方的資信證明;(3)農村產權交易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5.組織進行交易。區服務中心依據資格審查的受讓方情況,按照國家規定的招標、拍賣和掛牌等方式,組織雙方進行交易。
6.簽訂交易合同。區服務中心在對交易行為的合法性進行監督、對交易價格進行確認后,組織交易雙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出具交易鑒證書。
(七)歸檔管理。產權交易完成后,區服務中心、鎮(街道)工作站應將交易過程中形成的文字、圖表、聲像、電子數據等原始記錄,按照檔案法有關規定和標準進行收集、整理、歸檔,并集中統一保管。一般檔案在產權流轉期滿后保留3年,重要(典型)檔案保管30年,具有重要歷史憑證價值和研究價值的檔案永久保管。檔案保管期滿后須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農村綜合產權流轉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由區政府分管領導任主任、有關部門負責人任成員,承擔農村綜合產權流轉交易的組織協調、政策制定等方面職責,負責對農村綜合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運行進行指導和監管。區農村綜合產權流轉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負責農村綜合產權流轉交易日常管理工作。
(二)加強部門配合。區農業農村局牽頭建立全區統一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信息數據庫,并為區服務中心開放接口,提供全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集體股權、大型農業生產性工具及設施等信息數據,協助辦理相關鑒證管理;依法審核相關資料、出具相關證明。區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做好相關政策指導和業務協調,為區服務中心提供信息查詢接口等服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提供勞動力信息資料。各相關部門應向區服務中心提供農村產權交易有關存量資料,并建立增量信息月通報制度。
(三)加大扶持力度。業務主管部門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支持區服務中心開展農村綜合產權流轉交易服務。有關涉農部門在安排支農資金和項目時,對進入市場成功交易的農業經營主體,優先給予財政資金和涉農項目支持。強化金融扶持,搭建農村綜合產權抵質押登記管理平臺,建設全區統一的農村綜合產權抵質押登記信息系統,對有融資需求的主體,其產權符合抵押條件且已辦理抵押登記的,區服務中心積極對接金融機構,幫助獲取金融資金支持。
(四)強化宣傳培訓。通過網絡、電視、報紙等媒體,加大宣傳力度,注重培育典型,激發群眾支持、參與農村綜合產權交易工作的積極性,營造深入推動農村綜合產權流轉交易的濃厚氛圍。有計劃地組織農村綜合產權交易從業人員業務培訓,確保每一個參與農村綜合產權交易工作的人員熟練掌握工作流程和操作規則。
附件:濟寧市兗州區農村綜合產權流轉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成員名單
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1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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