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建設】主要負責人解讀丨濟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負責人劉春光解讀《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
一、政策背景
2021年6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國辦發〔2021〕22號)全面部署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2021年11月14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2021〕17號),要求各市將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作為“十四五”時期住房建設的重點工作,科學確定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建設目標和政策措施。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決策部署,市住建局起草了《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該意見于2022年10月3日經市政府12次常務會審議通過,2022年10月24日市委39次常委會審議通過。
二、出臺依據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國辦發〔2021〕22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2021〕17號)等有關規定。
三、出臺目的
積極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解決好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對于緩解住房租賃市場結構性供給不足,推動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促進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住房保障工作,通過實物保障和貨幣補貼等方式,有效緩解了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群體的住房困難,但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速和流動人口規模的不斷擴大,大量新市民、青年人涌向城市,在城市住房價格普遍偏高的形勢下,他們“買不起房、租不好房”的問題仍然較為突出,妥善解決好這部分群體的住房困難已成為各級政府“十四五”時期住房保障的重點工作。《實施意見》的出臺正是以實際行動有效緩解上訴問題,為新市民、青年人在城市安居樂業提供支持。
四、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共四個部分,主要內容如下:
(一)總體要求。明確了指導思想和“十四五”期間全市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5000套(間)、發放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補貼3000戶(人)的發展任務目標。
(二)建立健全基礎制度。擬定了保障對象及標準、合理確定租金、多方參與供給、嚴格質量安全監管、規范運營管理等五項具體措施。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明確了加大土地政策支持、落實稅費和中央補助資金支持、完善金融政策配套、優化審批流程等四項支持政策。
(四)保障措施。從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作、做好宣傳引導三個方面提出工作要求,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取得成效。
【正文】濟政辦發〔2022〕10號 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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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政辦發〔2022〕10號 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docx
【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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